張貼日期: 2024-01-12 09:41:21 點閱:146
彰化縣政府 函
地址:500201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2段416
號
承辦人:科員 陳怡娟
電話:04-7531432
傳真:04-7229145
電子信箱:yichuan@email.chcg.gov.tw
受文者:彰化縣立埔心國民中學
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113年1月12日
發文字號:府人考字第1130017332號
速別:普通件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
附件:
主旨:重申各校寒假期間應落實相關人員差勤管理並遵守上班紀
律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寒假期間仍常有民眾至學校洽辦業務,行政人員若未按規
定時間上下班,將造成民眾洽公不便及徒勞往返等情形,
損及民眾權益。
二、為避免類此情事發生,請各校加強督導職員及兼任行政職
務教師於寒假辦公時間內,仍應依規定正常到班並遵守上
班紀律;業務承辦人員請假時,亦應落實代理人制度,以
維公務之正常運作。本府亦將不定期派員前往查勤。
正本:本縣各縣立高中、本縣各國民中學、本縣各國民小學
副本:本府教育處、本府人事處
檔 號:
保存年限:
113000015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