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1-05-28 15:28:26 點閱:547
一、 依據:
1. 彰化縣政府110年5月21日府教學字第1100181086號函。
2. 彰化縣政府110年5月26日府教學字第1100190414號函。
二、 停課—實施線上課程期間:
因應停課期間延長,為掌握學生線上學習狀況,請學生注意下列事項:
1. 務必依課表時間照表上課,到Google ClassRoom留言點名,任課老師皆會回報統計出缺席名單及線上課程實施狀況。
2. 未能即時完成當天該堂線上課程,請於課後完成老師指派的學習任務。視為補課。成績依任課老師多元評量。
3. 請家長留意孩子在家線上學習狀況,是否進行學習,並協助督導孩子補課狀況。若需要協助,請聯繫導師或輔導室務提供身心關懷輔導。若學生資訊設備不足,請與教務處聯繫協助處理。
三、 停課結束時:
1. 本校線上課程主要採取「混成教學方式」,「學生完成學習歷程、課前後之作業,應視為出席」。
若停課期間線上課程「缺課」,學生須於課後進行補課,完成上述學習歷程及作業。
四、 復課後:
1. 若仍未完成學習歷程或未完成線上課程的學生名單,即為「缺課」。
「缺課」學生請依照學校請假規則辦理請假手續。。
2. 「缺課」學生,須於復課後進行補課,完成停課期間所有線上課程。補課時間預計於暑假開始的第一天到校進行線上課程學習,補課期程依「缺課」學生完成停課期間所有線上課程為止,最後期限不能超過教師成績上傳學務系統截止時間。
3. 若暑假開始期間仍為上級公告停課期間,則「缺課」學生的補課作業往後延至公告復課時,回校完成補課。期限仍不能超過教師成績上傳學務系統截止時間。
4. 「缺課」學生可以於回校補課前在家自主完成補課,即不需到校補課,但需通知任課老師進行補課評分。
5. 「缺課」學生完成補課,視為補考,成績依補考機制評分。
6. 所有補課作業須於學期成績結算前完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