導師責任制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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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每日需優先清點班級人數,未到者確實聯絡通知家長。 (導師名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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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責任制內容請參閱本校聘書及導師責任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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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導師於早自習重點工作為:考核班級內外掃區打掃結果,完成班級環境整理;指導學生到校後之學習活動;掌握每日班級出缺狀況;帶領學生參加學校各項集會;學生服儀檢查;安全檢查;午餐秩序及禮儀指導;下午打掃工作督導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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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於上班時間公出,需至訓導處填寫公出登記簿,以確保自身權利(攸關公傷假認定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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導師請假時,代理導師安排依下列原則辦理:公、病假代理導師由訓導處代為安排(依代理辦法辦理),事假及補休假代理導師由休假人員自行安排後,會知訓導處辦理,代理導師職責同班級導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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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師溝通:適時、適量、優質的親師溝通有助於孩子成長,獲得家長的信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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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批閱家庭聯絡簿,適時回應家長意見並告知學生表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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實施電話家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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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時實施家庭訪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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鼓勵成立班親會協助班務推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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配合辦理親職座談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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聯絡電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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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年級導師辦公室 電話:8291129轉 25
二年級導師辦公室 電話:8291129轉 30
三年級導師辦公室 電話:8291129轉 3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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